心房颤动(简称房颤)是临床上最常见的心律失常。房颤发作时,心房率快且不规则,心房失去有效的收缩功能,进而导致心室率紊乱,影响心脏的泵血功能。随着年龄的增长,房颤的发生率也不断升高。房颤的主要临床表现为心悸、眩晕、胸部不适及气短等。
房颤最严重的并发症是血栓栓塞,可导致卒中、心肌梗死等,其中脑卒中是房颤死亡最常见的并发症。根据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发表的《心房颤动:目前的认识和治疗建议》,目前房颤的药物治疗方法主要包括:控制心室率、恢复并维持窦性心律和抗血栓治疗。
一、房颤的药物治疗
1、控制心室率用药
房颤心室率控制包括急性心室率控制和长期心室率控制。心率控制是房颤治疗的重要策略,可改善生活质量,减少致残率,降低诱发心动过速性心肌病的风险。房颤患者的最佳心室率控制目标值尚不明确,需根据患者的症状及合并症、心功能状态等情况个体化地确定。宽松心室率控制(静息心率次/min)可作为心室率控制的初始心率目标。
β受体阻滞剂:通过降低交感神经活性,β受体阻滞剂可有效控制房颤患者心室率。临床常用β受体阻滞剂包括艾司洛尔、普萘洛尔、美托洛尔。房颤急性发作时静脉给药更有效。口服途径给药的β受体阻滞剂包括阿替洛尔、美托洛尔、纳多洛尔、普萘洛尔、索他洛尔,均可有效地控制慢性房颤患者的快心室率反应。
AFFIRM试验中β受体阻滞剂是应用最广、效果最佳的药物。伴有心衰患者,卡维地洛可有效控制心室率,联用洋地黄类可提高左室射血功能。β受体阻滞剂与其他药物包括洋地黄类联用可达到靶心率目标或进一步控制症状。但该类药物需缓慢逐渐加大剂量,以避免显著心动过缓。
洋地黄类药物:代表药物是地高辛,主要适用于具有心力衰竭及静息生活方式的患者。这类药物可直接作用于房室结,也可通过増强迷走神经的张力控制心律失常。阵发性房颤患者,在房颤发作的间隙应停药。洋地黄类对于房颤来说,仅作为二线用药,主要是由于洋地黄的中毒量和治疗量是接近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药物的临床应用。
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维拉帕米与地尔硫卓均直接作用于房室结,阻滞L型钙离子通道,用于急慢性房颤的心室率控制治疗。静脉使用地尔硫卓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维拉帕米用于急性房颤心室率控制也同样有效。若无紧急情况,无需静脉使用钙离子拮抗剂,口服给药同样有效。
维拉帕米和地尔硫卓降低静息及活动后快心室率反应,增加患者运动耐量。该类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具有负性肌力作用,不用于左室收缩功能不全及失代偿性心衰,但适用于左室收缩功能保留的心衰患者。此外,该类药物不用于伴预激综合征的房颤患者,因其可能缩短旁路不应期诱发快心室率反应,导致低血压甚至心室颤动。
2、恢复和维持窦性心律用药
对房颤的治疗最理想的就是转为窦性心律,因此在房颤治疗中,复律也是很重要的环节,恢复和维持窦性心律的具体措施包括心脏复律、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和/或射频消融治疗。房颤时,心房肌电活动紊乱,失去同步性,通过电复律可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对于复律后难以维持窦律的患者,不采用电复律的治疗。药物复律新版本中推荐:
无缺血性或结构性心脏病病史的患者,推荐氟卡尼(Ⅰ,A)、普罗帕酮(Ⅰ,A)和伊布利特(Ⅱa,B);经选定的近期发作的房颤且无明显结构性或缺血性心脏病的患者,经安全性评价后,可考虑单次口服氟卡尼或普罗帕酮("口袋药"方法)用于患者自我复律(Ⅱa,B)。
缺血性和/或结构性心脏病患者,推荐胺碘酮作为房颤的复律药物(Ⅰ,A)。维纳卡兰可用于伴有轻度心衰(心功能Ⅰ级或Ⅱ级)、冠心病、左心室肥厚房颤患者的转律(Ⅱb,B)。
Ⅲ类推荐包括:①地高辛和索他洛尔用于药物复律(证据级别A);②院外应用奎尼丁、普鲁卡因胺、丙吡胺进行药物复律(证据级别B);③多非利特在院外使用(证据级别B)。
3、抗栓治疗用药
房颤是发生卒中的独立危险因素,其导致的脑卒中具有很高的致死率和致残率。因此抗凝治疗是房颤患者综合治疗中的重要步骤。抗凝治疗应权衡风险和获益。出血和血栓具有很多相同的危险因素,出血风险增高者发生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往往也高,这些患者接受抗凝治疗的临床净获益可能更大。因此,不应将HAS-BLED评分增高视为抗凝治疗的禁忌证,只要患者具备抗凝治疗的适应证仍需抗凝。
华法林:华法林是目前临床上应用最广泛的抗凝药物,它是香豆素类抗凝剂的一种,在体内有拮抗维生素K的作用,使维生素K参与的凝血因子在肝脏的合成受抑制。接受华法林治疗时,目标INR为2.0~3.0,目前尚无证据显示国人需采用较低的INR目标值。建议尽可能使INR在2.0~3.0的时间(TTR)维持在较高水平。TTR65%、或6个月内有2次INR5.0或有1次INR8.0、或6个月内有2次INR1.5,均为INR不稳定。华法林始用剂量2.0~3.0mg/d,2~4d起效,多数患者在5~7d达治疗高峰。
INR在2.0~3.0范围内时华法林剂量不变,如超出范围则应调整华法林原服用剂量的10%~15%;若以往INR一直很稳定,偶尔出现INR增高的情况,若不超过3.5,可暂时不调整剂量,2d后复查INR;在抗凝过度(INR4.0)但不伴有出血的情况下,可停止给药1次或数次,一般在停用华法林3d后INR会下降至治疗范围。
对应用华法林进行抗凝治疗的房颤患者,尽管已加强管理,如果TTR不能维持在较高水平,或患者倾向于服用NOAC,在没有禁忌证的情况下(如机械瓣)可改用NOAC。
达比加群酯(dabigatran):达比加群酯是一种直接作用于凝血酶的新型口服抗凝药,能够与Ⅱa因子发生可逆性结合,从而阻断凝血瀑布的路径,达到抑制血栓形成的目的。达比加群酯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较少,且不受饮食影响,可以提供有效的、稳定的、可预测的抗凝效果。
利伐沙班(rivaroxaban):利伐沙班是一种高选择性的新型抗凝药物,可高选择性地直接抑制呈游离或结合状态的Xa因子,发挥抗凝作用。作为新型抗凝药物,利伐沙班通过口服吸收,药效持久,治疗窗宽且无需常规凝血功能监测。
利伐沙班在治疗期间可显著减少卒中或全身性栓塞事件,其有效性和安全性较高。荟萃分析显示,其较华法林可显著减少冠脉事件,或可作为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抗凝治疗的首选药。
阿哌沙班(apixaban):阿哌沙班也是一种选择性Ⅹa因子抑制剂的新型口服抗凝药,不仅抗凝治疗有效,与其它药物和食物的相互作用比较少,无需进行剂量的调整及对凝血功能的检测,能在固定的剂量下起到安全可控的抗凝效果,与华法林相比较,它可明显减少出血事件的发生。
艾多沙班(edoxaban):艾多沙班是Ⅹa因子抑制剂。艾多沙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预防卒中或系统性栓塞方面均不劣于华法林,并且大出血发生率和心血管死亡率均显著低于华法林。应用卒中、体循环血栓和心血管死亡率复合终点评估发现,高剂量艾多沙班获益风险比优于华法林,而低剂量艾多沙班与华法林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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