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糖苷类药:
1、与代血浆类药(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依地尼酸,呋塞米)、致耳毒性药物(红霉素)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合用,不论是先后或连续用药,还是局部或全身应用药物,均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药物引起的听力损害,可在用药期间发生,也可在停药后继续进展,严重者造成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也可呈现永久性;
2、与多粘菌素类合用也可增加肾毒性;与中枢麻醉药、肌松药(琥珀胆碱、筒箭毒碱、氯唑沙宗等)及其他具有肌松作用的药物(地西泮、苯二氮卓、奎尼丁等)合用,神经肌肉的阻滞作用增强,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注: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的恢复。
大环内酯类药:
1、此类药物与P-系统代谢的药物,如卡马西平、环孢素、地高辛、他克莫司、苯妥英钠、阿芬他尼、西沙必利、丙吡胺、洛伐他汀、溴隐汀、丙戊酸钠、特非那定和阿司咪唑等同时使用,可能提高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而发生不良反应,其中:
2、与特非那定、阿司咪唑合用,明显改变药物代谢,偶见严重的心血管不良反应,表现为心电图QT间期延长,室性心律失常。与西沙必利同服,可引起心电图QT间期延长,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
3、与洛伐他汀合用,抑制洛伐他汀代谢而增加其血药浓度,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同用时应注意监测肌酸激酶和氨基转移酶。
注:以上药物又能通过肝脏微粒体氧化酶,降低大环内酯类药的药效。
4、与环孢素合用,促进环孢素的吸收并干扰其代谢,临床表现为腹痛、高血压、肝功能障碍及肾毒性,合用时需监测肾功能及测定环孢素血药浓度。
5、与黄嘌呤类药物(二羟丙茶碱除外)同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率降低,导致氨茶碱血药浓度升高和药物毒性增加,这一现象在联合用药6日后多见发生,氨茶碱清除率的降低幅度与大环内酷酯类药的血药浓度峰值成正比。
6、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危险,这种情况多见于老年人。两者必须合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7、与阿司咪唑、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时,可见心脏不良反应,表现为严重的室性心律失常,两者不宜联合用药。
8、与质子泵抑制药(兰索拉唑、奥美拉唑)联用时,不会改变两者的生物利用度,但可使大环内酯类药物在胃中的局部浓度升高,这种效应有助于大环内酯类和质子泵抑制剂联合应用,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感染。
大环内酯类药较常见的有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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