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圈内的魑魅魍魉,我也算见多识广了,但某友跟我讲述的其经历的这件医疗纠纷,还是让我大跌眼镜。
某老先生因病情所致,接受了心脏手术,术后在重症监护室开始的恢复很顺利,气管插管拔了后,家属也进去探视喂食过。没想到,术后第二天半夜,突发心室颤动。室颤,那是极度恶性的心律失常,心脏本来有规律的收缩舒张变成无规律的抖动,向全身的供血停止,几分钟内没能抢救回来,病人就会死亡。很遗憾,虽然经过医护的奋力抢救,老先生还是过世了。
确实,这种非预期的意外死亡,会给家属造成极大的心理打击,很容易形成医疗纠纷。意外发生后,院方马上启动了相应的预案,由医务科主任出面来做安抚工作。患方也没有闲着,不过不是第一时间安排好老人的身后事,而是谋划起怎么多拿点“赔偿”。
患方利用各种资源,咨询所谓的有处置医疗纠纷经验的能替患者讨回公道的人员,后决定招来一些亲友和其他人员,先把讨公道的架势摆起来,先吵闹一番,老人的尸体被守在病床上僵硬得冰冷,然后跟院方谈判。
这是很常见的医疗纠纷场景。谈判持续了数个小时,最后达成的协议是,院方作出人道主义赔偿,尸体送太平间。这也是很常见的医疗纠纷结局,院方也有诸多不能公开的思虑。
本以为此事就了了,当事医生也恢复日常的工作。没想到,过了几天,友人接到了老先生儿子的电话,他俩本就认识,这次就医也是因为熟人介绍。他儿子要邀请所有的经治医生吃饭。这骇得他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那儿子倒淡定,说,他父亲虽然不幸过世了,但在治疗过程中,也看到所有的医生都是好的,至于要赔偿,医院要的,跟医生没关系,以后有需要还是要找你们帮忙。友人听罢,无语,愣了一阵,才挂了电话。
这,都是什么事?
医疗本就有一定风险,只要是预期风险小于获益的医疗处置都是合理的,而且是应该获得保障的。医疗出现不良结局,确实会对就医方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比如造成了患者本人一定的后遗症而导致心身损害、给家属造成了心理创伤、增加了医疗和照顾花费和负担。如医方在医疗中有过错,那根据过错的性质和与造成相应损害的因果关系的程度,也确实该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而在此例中,家属并不认为医疗上有什么过错,这就只是“挟尸要价”,是不是造成了人伦惨剧?而造成惨剧的罪魁祸首,却收钱了事。
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钱塘老娘舅》栏目也播过类似的人伦惨剧案例。浙江嵊州有胡姓兄弟四人,医院逝世,医院给了一万五千元人民币,但因为在如何分配这笔钱上四人分歧严重,遂在灵前大打出手,面对摄像镜头仍不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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