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想问你,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你的人离我有一百五十公里,
但的我思念却让你像是住在我心里的隔壁。
只是,不太勇敢的我们总让许多缘分与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蹉跎了。
我很幸福地一直存在你的生命中,但同时也很失落地从来都不是你的谁。
诺基亚,被蹉跎的不只是我们的时间与缘分,还有我在等待着被你拥抱的青春。
01我曾经在寝室的灯都已经关上,只剩下小梅的桌灯还因为她要赶出隔天要交的报告而亮著的深夜里,看著规律跳动的墙上大钟里的那条细细的秒针,回想著那天下午你的笑容,为什麼会让我有心跳多跳了几下的感觉呢?
想著想著,另一个室友阿芳突然说了一句梦话,这已经是她当我室友之后第N次说梦话了。不过虽然是第N次,但总是能吓坏我们全寝室的人,因为她的嗓门不小,甚至小梅每每都被吓到整个站了起来。一阵宁静之后,被吓著的几个人开始讨论著是不是要去求张符贴在阿芳的床板下,於是我的心跳为什麼多跳了几下的问题,就这样遗忘了。仔细地想了一想,那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小梅隔天还是没有交出她的报告,因为她也睡著了。我还记得那年政腑刚开放电信民营,每天电视里几乎有一半的广告都是在说哪一家电信业者已经完成几座基地台的架设,然后通信行如雨后春笋般地一间接著一间的开,没多久班上就已经好多人有手机了。其实我不喜欢手机这种东西,它给我的感觉比我当时每天放在包包里却很少很少响过的B.B.Call还要讨厌。至少B.B.Call可以让你选择回或不回,但是手机的铃声却很难让你拒绝接听,好像你总是得接起来喂一声才能让心情稍微平静些,不然心中就会吊起一块石头,不管石头是大是小。我记得那年是大四了,每个人总是心浮意乱的吧。男生不想去当兵,女生不想太早出社会工作,我记得你当时还用很狡黠的眼神和笑容对著我说:「现在每个大四生只忙著两件事,不是忙著延毕就是忙著补习考研究所。」说完还不忘眨一下你的右眼,那似乎是你的习惯。说完话总是要眨一下右眼,像是在对人放电。也就是这麼一个笑容,让我的心跳多跳了几下,不知道当时我的表情是怎麼样的?我有没有被你看出来我对你看似有意实是无意的放电眼神感到慌张而手足无措呢?没有吧….我想没有吧….『你呢?你是忙著延毕还是忙著补习呢?』我记得我那时这麼回问你,但我的视线已经刻意地离开你的双眼。「我忙著要快毕业去当兵呢!」你说。这个答案让我好是惊讶的,明明你的好朋友大麦跟小麦都已经在努力地逃避兵役了呢。据我当时得到的资料,大麦已经成功地得了脊椎侧弯,他因此而高兴了好一阵子,为了得到这个病,听说他好像花了十多万。而小麦正在努力想要罹患心室震颤症,这个病听起来好像比脊椎侧弯要贵上许多。后来我才知道,你想快点把该还给国家的两年给还完,然后开始工作,好减轻你母亲的经济负担。这些是大麦告诉我的,在我家教学生家附近的骑楼下,一个下著雷阵雨的午后。我不知道为什麼大麦知道我在那里,但我想那是你告诉他的,因为那个地方,我只告诉过你。
我知道大麦的条件很好,我也知道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只是,我对他没有其他的感觉,可能是我不太习惯他与生俱来的那种…..贵公子气息吧。几天后,大麦在女生宿舍门口等我,他拿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了十个数字。他说那是他的手机号码,希望我想找人去看电影的时候能用得上,而且还大方地拿出他的新手机让我见识见识,他说那是易利信最新的孔雀机,一支要价将近两万元。我看著那支手机,一语不发地微笑著。一方面我不知道该跟他说什麼,一方面他一直介绍著他手上那支薄薄的黄色孔雀,我没什麼插得上话的余地。这时,你从我宿舍的门口经过,我的眼角余光看见了你。但跟往常一样,我不敢多看你几眼,因为你狡黠的眼神,总是会让我的心跳多跳了几拍。你停下了脚步,喊著大麦,原来你们约好了一起打球。「记得call我喔!美女!」大麦离开之前还回头这麼说著,比出了一个接电话的手势。但是我并没有点头,我依然只是微笑著。你知道吗?其实,不管大麦多麼努力地试图接近我,他都只能在我已经设定好的范围之外,进不了我的心。因为,那天你跟他走在女生宿舍前的那条小径上,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直到消失不见之前,我的眼里只有你的背影,还有你把玩著手上那颗篮球的可爱模样。对了,有件事我想跟你坦白。说真的,你的篮球真的打得不怎麼样,自从我看见你脚踢球犯规还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之后。
02亲爱的你,其实,原本我只是想藉著这封手写信跟你说几句话的,但写到这里,迟钝的我才发现回忆的洪流早已经把我卷进去。这或许会是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吧,我有这样的预感。或许是今后能再跟你相见,然后把这些话说完的机会已经很难再有了,索性让我用这封信说完吧,至少“写”这个动作对我来说是安全的,因为我不需要看著你那双会放电的眼睛。
我坐在一个人住了五年的小套房沙发上,看著在我左脚边的小柜子上那支你送给我的N76手机,有著类似法拉利红的醒目颜色,你说,我真的很适合红色,尤其是我偏白的皮肤搭上亮红色的衣服,若在人群中一定可以很快地把我找出来的。
只是,我想问你,若是我真如你所说的,能在人群中轻易地被你找出来的话,那我们已经相识了十年的岁月里,为什麼你从不曾把我从你心里找出来呢?
你说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穿著一件红色的T恤,配上一件白色的七分裤,看起来很有OL的感觉,那个时候我只是对你笑了一笑,其实心里是有些介意的;明明我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大学生,你却说我像个Officelady?难道你不知道女人最大的忌讳是年龄吗?更可恶的是,你在说完我像个OL的时候,竟然眨了右眼,那狡黠的表情更是让我觉得你在消遣我。
但是,坦白说,我真的很惊讶,你居然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的穿著,明明那次的联谊活动,你载的人是小梅啊。而且你的记性其实不好,我们第一次出去看电影的时候,你甚至忘了电影是几点开演的,明明那票是你买的呀。
「因为那天穿得比较好看的人是你啊。」你这麼解释著。听了之后,我是笑著的。
与其去完全相信你说的话,我宁愿把它想成是你想记住我。因为小梅拥有36D的傲人身材,而那天她穿的衣服没用多少布料。
在联谊之后,你留下了你的宿舍分机号码给我,你说你是个只会宅在宿舍里上网打B的无聊份子,所以电脑如果发了脾气出了问题可以请你去修,我接过那张写著你名字跟分机号码的小纸条,收进我的皮包里。当我正想礼尚往来地把手伸进我的包包里拿出纸笔的时候,小梅已经站在你旁边,拿给你一张大纸条,『这是我的自我介绍,上面有我的分机号码跟call机号码,还有我的课表,没课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她说。
看著她的眼神,我想,那天的联谊,你给了她很好的印象;而且我也看得出来,她对你的好感其实是很强烈的。
你知道吗?你那张清秀却又调皮的脸上,总是带著微笑却又有点狡猾的笑容里,其实会带给人一种坏坏的感觉,再加上你的反应很快,又很聪明,所以你总是能让女孩子卸下心防不由自主地想靠近你。小梅就是这麼一个明显的例子吧。她美丽大方又有主见,聪颖伶俐而且身材姣美,对她来说,既然你是个有莫名吸引力的男孩子,她的主动自然地会多过你的被动。
我知道自己的条件没有小梅好,自己的个性也没有小梅的活泼,所以我放下了已经握好的纸笔,看著你对你点点头。在那当下,我竟然感觉到一点落寞。
小梅对你的一轮猛攻,身为她的室友的我,每天都看在眼里。她总是主动地拨分机跟你聊天,就算她手边有一堆教授交付的报告都已经延宕了,她宁愿跟你多说一分钟的话,也不想把那一分钟花在报告上。
然后,情人节到了。很巧的,小梅的电脑比我的还要早耍个性,比我还要了解你的她毫不迟疑地打电话请你来帮忙修,而你的速度好快,十分钟之内就赶到了。
电脑修好之后,小梅很热情地要请你吃饭作为谢礼。你看了我一眼,邀我一起去,你真是傻傻的,为什麼会觉得我会答应去当个电灯泡呢?我摇摇头笑著说不,然后我在小梅的笑容里找到了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宿舍的长廊尽头是你跟她有说有笑的背影,当时我只能说自己傻,为什麼会笨笨地站在那儿目送你们离开,换来一种比没有跟你交换分机号码更深的落寞感呢?
我知道那天小梅对你告白了,只是她回到宿舍之后的表情明显地告诉我,你并没有答应她。
『怎麼了呢?』我拍著小梅的肩膀问著。
『他或许不太喜欢太主动的女孩子吧。』小梅这麼回答我。
『他说了什麼呢?』
『他说,他觉得我跟他不适合,而且他已经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像是你习惯性对著我眨右眼一样,这句话让我的心跳多跳了几拍。我在小梅的眼神里看见了我曾经有过的落寞,但我却替自己松了一口气。这样的我很坏呢,我真的觉得很坏。
因为在那当下,我偷偷地偷偷地希望,你喜欢的那个幸运的女孩子就是我。
03只是,你所谓的那个你喜欢的人到底是谁,一直到毕业你去当兵之后,依然没有人知道答案。而我的等待,也渐渐地石沉大海。你还记得我第一次到你的部队里去看你的时候,你还要我替你带几包大卫杜夫进去吗?在你信中看见了你写「帮我带几包大卫杜夫进来吧,那味道可以让我感受到一点自由的气息。」我还拼命地问我的同事,到底什麼是大卫杜夫呢?我第一次在便利商店里买菸,就是为了你。7-11的店员听见我要买5包大卫杜夫时,他还有点吓著的说「小姐,别抽这麼多菸啊。」当时我想跟他说『是我男朋友要的。』但话到嘴边就吞回去了,因为我并不是你的女朋友。第一次看见你抽菸,我好生讶异的。在学校时你是个健康主义者,抽菸对你来说是一种浪费,那买菸的钱不如投进7-11的公益捐款箱里。看著那白烟袅袅模糊了我眼前的你,你说是部队里同袍的影响,而且你发现抽菸有一种麻醉的功能,在吸吐间能暂时忘记身在部队里的痛苦。理著三分头,皮肤黝黑了许多的你,看起来已经像个男人,不再是学校时期还带些稚气的那个你了。不过,你依然没有改掉那个狡黠放电眼神的习惯。在我到部队为你面会的那几个小时里,你的同袍不停地要求要跟我一起拍照,「借一下你的女朋友拍张照片嘛。」他们说。『不,我不是他的女朋友。』在那当下,我立刻这麼否认著。「嗯,她不是我的女朋友,你们要拍照问她就好,不用问我啊。」你看了我一眼,然后笑著对他们说。然后他们各个都说要约我,要请我吃饭,要邀我散步,我不知道该怎麼应对,你却带著诡谲的笑容在一旁看戏,当时我真恨不得打你一顿,就算我不是美女,你也应该当个英雄来搭救吧。那天大概拍了十多张照片吧,为了给你作足面子,凡是要求合照的我一律来者不拒,就算不是合照我也答应,一方面我不希望他们认为你的朋友小气不大方,另一方面他们说我很漂亮让我很开心。只是,跟你一起发生的事总是会有美中不足的地方。那天拍了那麼多张照片当中,没有一张是我跟你的。翻找记忆中哪张照片是同时有你有我的,也只有联谊认识那天的大合照,而且你还是那个去按自动拍照的人,结果你在跑进镜头之前一个踉跄,照片中的你看起来是那麼歪七扭八。我要求重拍那张照片,大家也都说好了。但是你却说你难得拍照有那麼自然的动作,就不要再为难你了。我真想跟你说,傻傻的你啊,难道你不知道其实你长得很有cameraface吗?说到cameraface,在你送给我的NokiaN76手机里,竟然有你的自拍照,这倒是让我吓了一跳。毕竟你是那麼的不喜欢拍照的人,你从不认为照片里的你会有多好看,你总是觉得会动会说话的人才有真实感。但是,社会总是会让一个人身不由己,且不知不觉地发生变化的吧。退伍后的你到了大麦小麦一起合开的公司去工作。不需要当兵的男生果然比别人多了两年的时间,大麦小麦毕业后,他们的有钱老爸出资为儿子开了家公司让他们去管理,「小麦,得到心室颤动症果然舒服啊?」你在那一次的聚会上这样消遣他,他说「是啊,身体健康就是两年时间被国家花光光。」比你多了两年的时间,他们两个确实在社会上领先了你许多。但我却依然觉得你的做法才是对的,不管当兵的意义何在,至少你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中都没有作弊。穿著西装打著领带的大麦跟小麦,跟依然衬衫加牛仔裤的你相比,在你的眼神中,似乎看见了一点羡慕,一点嫉妒。看得出来你对自己家庭的窘况感到无奈,但是,我亲爱的你啊,比别人慢了不代表就永远输了,我相信还有很多机会等著你去把握与突破的啊。你还记得吗?那次聚会之后,大麦说他可以载我回家,很快地去开著他的BMW来到了我的面前。在他去开车的时候,我曾经转头看著你,我甚至努力地用我的眼神告诉你「我并不想搭BMW」,但你却看了看天气,然后说或许会下雨,大麦要载你回家刚好,不然给雨淋了就麻烦了。只是,你知道吗?亲爱的你,我多麼希望你能有大麦十分之一的勇敢,有大麦十分之一的主动,那麼我就不会在大麦BMW的副驾驶座上,偷偷掉著眼泪,看著你一个人骑著小JOG离开。你真的很笨呀!难道你真的看不出来,我喜欢的是小JOG,不是大BMW吗?
04但是,你也是个可爱的男人,这也是为什麼我一直迷恋你的原因之一。当大麦要你决定一个英文名字好方便印名片的时候,你竟然打「喂,如果我决定英文名字叫Nokia会不会很奇怪呢?」你难道不知道憋著笑意对一个正在开会,一句话都不能说,甚至动作不能太大的女孩子是多大的折磨吗?当我开完会了,终於可以回电话问你为什麼要取名Nokia的时候,你告诉我的答案又让我笑了好久。「因为大学时选修英文会话时,老师觉得我为自己取名叫做Benz(宾士)是一件很聪明的事情,那表示耐用好看而且受人欢迎。」『那你现在为什麼不继续叫宾士呢?』我问「因为中古车不太值钱…..」你说。好吧。好笑归好笑,如果你的说法是成立的,那麼我真的觉得你很适合Nokia这个名字。因为你就是一个有著清秀外表、伶俐头脑、平易近人的个性以及丰富内涵的人,这跟Nokia的产品有很大的相似点。更何况你从以前到现在从来没有用过Nokia以外的手机呢。我还记得你买了生命中第一支手机那天,还是我跟你去的。记得前一晚你在即时通上面要我陪你去买手机时,我在萤幕前兴奋地叫了出来,因为那是我们相识了三年之后第一次单独约会。或许用“约会”两字是我太一厢情愿了,毕竟那天我们只单独相处了二十分钟。那时正在当兵的你,为了赶在收假之前搭车回部队,买手机的速度可是快到我有点吓著,甚至连门号都不太挑剔呢。我记得那天天气本来很好,但到了我们约定的时间时,天空突然很快地黑了一半,然后像黄豆一般大的雨滴一颗颗地打在柏油路上,发出啪啪啪的声响。我站在我们约好的捷运站出口等了又等,等了又等。我看著正在下著哗啦大雨的天空,想著你会不会偷偷躲在我的后面吓我那种电影才会有的情节,想著想著,竟然自己傻傻地偷笑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了你。你这个笨蛋走错出口,站在我对面的路口等。没带伞的你又不躲雨,竟然傻傻地站在雨下让雨淋,你不知道雨有多大吗?「我真的忘了哪个出口了,而且我又没有手机,没办法打电话问你。只好站在路口比较明显,不然我怕你看不见我啊。」你这麼解释著,在你脸上还有身上还有衣服上的雨水没有停的滴著。可爱又傻气的你啊!我宁愿站在原地等你好几个小时,也不愿意看你站在雨中淋雨的样子啊。你不知道当一大片白茫茫大雨切碎了你那修长的身影时,我有多麼多麼的心疼吗?那天晚上,你在部队里偷偷打电话给我,说你正躲在厕所里,因为已经超过了就寝时间,除了站哨的人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做睡觉以外的事情。当时,我正躺在我的床上,房间里的灯光昏黄,只有桌上那盏小抬灯还是亮著。你在电话里说著今天收心操一共作了一百下伏地挺身,三百下交互蹲跳,还站在原地立正养蚊子二十分钟。当我替你忿忿不平地质疑著为什麼要养蚊子的时候,你的答案是:「长官说这些蚊子都是成功岭的一份子,我们有义务照顾它们。」虽然心里替你抱不平,但跟你这样讲电话感觉是很幸福的时候,我真想问你,我们到底是什麼关系呢?你喜欢的那个女孩到底是谁呢?毕业后,我一个人住在台北,每天我一个人搭捷运上班,中午我一个人吃饭,晚餐我一个人买回家,电视的摇控器我一个人使用,租了DVD我一个人看完,冰箱里冰好的水果我只切一人份,洗脸台上面的镜柜只有一支牙刷,微波炉设定的加热份量是一人份,家用拖鞋只有一双,浴巾只有一条,日记只有一本。….而你的人离我有一百五十公里,但我的思念却让你像是住在我心里的隔壁。彷佛我敲敲门你就会笑脸迎人的开门迎接我,彷佛我推开窗户就能看见你正在发呆或是装可爱地在搔头。只是,不太勇敢的我们总让许多的缘份与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被磋跎了。我很幸福地一直存在你的生命中,但同时也很失落地从来都不是你的谁。诺基亚,你知道被磋跎的是什麼吗?被磋跎的不只是我们的时间与缘份,还有我在等待著被你拥抱的青春。在我满怀著幸福的失落感挂上你的电话之后,我的门铃响起,站在门外又是按铃又是敲门的,是拿著蛋糕,一脸堆满笑意的大麦。「生日快乐!」他说。
05大麦对我的喜欢,我想你早就知道了吧。在你还在当兵的时候,他对我展开的追求攻势一度让我无法招架。甚至你还对我暗示过「他可是小开呢!」。你看,你又变笨了,如果我只在乎自己以后能当个少奶奶,那麼我何必等你这麼多年呢?在这里我必须跟你坦白,曾经有那麼一刹那,我宁愿我从不曾遇见你,那麼我便可以自由自在地接受别人的感情,而不是等待你给我你的感情。但我并不是自由的,因为你。原本我以为当你退伍之后,我们见面的机会不会再因为兵役而受到限制,你可以比以前多了更多见到我的机会,我也可以比以前多了可以跟你相处的时间。但我却忘了你有你的家庭压力,当经济重担落在你的身上,你便没有其他的心力去在意其他的事情,而我们之间的距离,比起你去当兵时,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你退伍后的这几年当中,你像个孩子随手乱丢了玩具似地不停掉手机,甚至一年掉过四次。每一次一掉手机,你总是第一个打电话给我,要我陪你去买新的手机。「好贵啊!即使我买的是最便宜的,也要三四仟块。」每次买完手机之后,你就会这样发牢骚。我知道你有经济压力,这几仟块或许就能让你度过一个月,所以我也送过你好几支手机,甚至,我还特地跟你买了一样的。那时候,我多麼希望你能发现我的手机跟你的只有颜色之差,但是我真不知道你是傻还是笨,「哇!你的手机是红的喔?跟我一样耶!」这是你的反应,我差点没有气倒在原地。你真的没有发现吗?当我第一次陪你去买手机,我就偷偷地把我的手机也换成了诺基亚,当我又知道你掉了手机,我也是买诺基亚的送给你,你总是说诺基亚好用,因为容易了解。但我偏偏无法了解你为什麼如此的迟钝,无法看见我的心意呢?公司的同事说我是一座冰山,大麦说我不只是冰山,简直就像是一整个北极。听他们这麼说,我都只能笑一笑,因为只有我知道,溶化我对你来说有多麼地轻易。有一天,在我家楼下,我把安全帽还给你,你的小JOG上面还挂著刚刚新买的手机,你说,真的要谢谢我送给你好几支手机,有一天你会好好地回报我,甚至给我一个惊喜。但是,我不想要惊喜,你知道吗?我只想要跟你在一起。在我们已经相识了六年之后,为什麼你还是不懂我的心意呢?看著你骑著小JOG离开我家的巷口,那背影让我觉得心疼,也让我开始讨厌自己,如果我有勇气一把抱住你,是不是我们今天就已经不一样了?或许吧。我只能说,或许会不一样吧。但事实上我们并没有改变什麼,你依然是什麼都没说的你,而我依然是继续等待的我。不过,就算是北极也会有溶化的一天的。就在大麦第六次为我庆祝生日那天,我决定让他住进我的心。那天是我认识你的第两千两百二十三天,当一大群朋友起哄著要大麦吻我的时候,我的眼角看见你的笑容里有祝福,但眼神中却有遗憾。你喜欢我吗?诺基亚。如果你喜欢我,你怎麼忍心让我躺在别人的怀里,然后将唇覆上我的脸颊。你怎麼忍心让我坐进别人的车子里,然后驶进黑夜直到再也看不见对方。你怎麼忍心让别人口口声声叫我麦嫂,而你只是在一旁傻傻的笑。如果你眼里的遗憾就是喜欢我的证明,那麼,你为什麼不告诉我呢?跟大麦在一起的日子,其实,我是讨厌著自己的。因为我并不是喜欢他,我知道我只是被他的付出给感动了,对於他给我的感情,我不忍心没有任何回应。他溶化或许是我的怜悯,而不是我的爱情。曾经我以为我能一通电话打过去,然后告诉你「因为你一直都没有告诉我你到底喜不喜欢我,所以我再也不能等了,请你不要怪我选了他。」,然后挂掉电话,便从此忘了你。但是,当我总是会在跟大麦一起在牛排馆里面吃著澳洲顶级和牛牛排时,想起你的样子;当我总是会在跟大麦手牵手散步经过篮球场的时候,想起你打球时的笨拙;当我总是会在坐上大麦的BMW之后想念你的小JOG;当我总是会在拿起我的手机要打给大麦的时候想起你的号码。我便知道,原来,就算我选择了谁,只要不是你,我就永远都不是自由的。
06跟大麦在一起的事情,渐渐地在我的同事们之间传开了。她们每个人都很好奇到底是谁溶化了我这座冰山。当她们在下班后看见一辆黑色ΒMW停在公司楼下,而且总有一个高高帅帅的男士站在车旁,他会为我开门,然后等我坐好,再为我关门,接著他回到驾驶座,很快地驶离公司大门,她们便说「哇,真是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啊。」偶尔大麦因为工作忙,会开不完,所以我会硬是拗你来陪我吃晚饭。虽然你总是开玩笑地说「我怎麼可以跟老板娘单独去吃晚饭呢?」但是你知道吗?这句玩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尤其是从你嘴巴里说出来。是的,你从来没有答应过跟我一起吃晚饭,一次都没有。自从我跟大麦在一起之后,你给我的感觉,像是刻意地在当非常普通的朋友。一天晚上,我在msn上面遇见你,你说你刚下班,大麦给了你一堆工作。那时是晚上十二点,你说你忙到还没吃晚饭,下班直接回家忘了买吃的,冰箱里只剩下一手啤酒,口袋里只有两佰块外加一包只剩三根的香菸,说完,还不忘丢个掉眼泪装可怜的符号。於是我骗你我要去洗澡睡觉了。赶紧下线,换上衣服,骑上机车去为你买晚餐。离我家最近的那家咸酥鸡很好吃,离你家最近的那家泡沫红茶店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我在路上停红灯时想像你等会儿惊讶的表情,又想像你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一个人在大马路上傻笑,还好我戴著全罩式的安全帽,没有人看见我的傻样。你果然是惊讶的,你果然是吃得津津有味的,当你一边大口嚼著咸酥鸡一边脸上堆满笑容地看著我时,我竟然有一种想掉眼泪的感觉。那是一种我想要的简单的幸福,却让我等了七个夏天。我从来没有到过你住的地方,虽然我一直都知道你住在这里。我也没办法想像你住在一间顶楼加盖,屋顶还是用柏油隔热的房子里,那室内的气温会有多高。你说没关系,流汗事小,省钱事大,这里一个月租金才五千元,还是套房呢。当我问起你家里的经济状况是不是有好些,你笑著说当然有,你说你每个月的薪水有五分之四都拿回家还债,要是再没改善,可能要你死了之后拿保险金去赔给债主吧。然后,你似乎发现了我在生气,因为我最不喜欢听见别人说什麼死不死的。你吐了吐舌头跟我道歉,说那只是一个比喻,你会好好地活下去。然后,你点上一根菸,闭上眼睛用力地把烟吸进你的肺里,再缓慢地吐出来。我问你吸菸的感觉是什麼,你说是救赎。於是,我向你要了一根菸,你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把菸递给我,「这让你玩玩可以,但下不为例」你说。自私的你啊!凭什麼你可以透过一根菸为你带来救赎,而我却不能学会抽菸来为我自己带来救赎呢?如果吸菸能为我失去的自由平返,我宁愿我是个会抽菸的女人。只可惜我没有天份,那呛鼻冲喉的味道让我咳出了眼泪。这天晚上,我们聊到半夜三点,感觉说了好多好多的话,却好像还不及我们之间所发生过的十分之一,感觉说了好多好多的心情,却没有说出真正想说的那句。从你房间里的窗户往天上望去,只有几颗比较亮的星星在闪烁著,跟我一起看著星星的你眼皮渐渐地沉重了,我说了句晚安,替你把灯关上。在我离开之前,与你只有一门之隔的时候,我说「诺基亚,我爱你」,而回应我的,是你的鼾声。时间过得很快,夏天走了,冬天就来了。冬天走了,夏天又跟著来了。那是我们相识之后的第八个夏天了。终於,我掉了生命中的第一支手机,当我发现我的手机遗失的那一刹那间,我不是急著打电话挂失卡片,也不是急著回拨我的电话寻求它,而是向同事借手机拨给你。「陪我去买手机吧。」我说。「为什麼?」你问。「因为我的手机掉了。」我说。同样的一个捷运站,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大雨滂沱,同样地,你又走错了出口。当我又在马路的这一头,看见白茫茫大雨再一次切碎了你那修长的身影时,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掉了下来。只是这一次,你撑了伞,手里多了一个袋子,你说总算有机会买支手机还给我了。那是一支诺基亚的新手机,你说它叫做N76。我问你为什麼要买它送给我,你说因为我适合红色。「为什麼哭了呢?」你温柔地用手抹去我脸上的眼泪问我。「我没哭啊。」我吸了吸鼻子,「那是雨啦。」我心虚地说。
07后来,我常常不自觉地掉眼泪,因为我总是幻想著你会伸出温柔的手来替我擦。当我看见镜子里的我又是两行清泪挂双颊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对你已经无法自拔。所以,已经八年了,我俩已经沉默的够久了。如果你是因为觉得大麦比你优越,家境比你好,才华比你优秀,所以你不忍心向我告白的话,那就由我来吧。毕竟我已经是个年近三十的女人,我已经不需要去在乎少女的矜持了。前一阵子,我家附近开了一间新的咖啡馆,名字有点怪,叫做「六弄咖啡馆」。不过在它尚未开幕之前,我就已经去打扰过了,老板是个很友善而且好客的人,重点是他说了一个故事,一个很好听的故事,让我在第一次去的时候就在他的店里待了一整个晚上,一直到天亮。其实,我很犹豫要不要回馈给老板一个好听的故事,关於我和你的。但我想了想,觉得自己或许没有讲故事的天份,於是在听完老板的故事,喝了几杯黑咖啡之后,在清晨鸟鸣与淡橙阳光的陪伴下,我刻意放慢脚步,思索著我们的关系该如何前进,然后一步一步地走回家。这天,我向大麦提出分手。他听完了之后看著我发呆了好久,我本想告诉他分手的理由,但他伸出手来阻止我,「你别说,我想我知道….」他说。他看起来虽然很冷静,但我知道他一时之间是无法接受的。他非常君子的请我往后多保重,如果有什麼困难可以再去找他。我想,大麦也是个很好的对象,只可惜他是周瑜,而你是诸葛亮。我想你应该知道大麦跟我分手的消息了,有好一阵子,你不曾打过电话给我。我还刻意找理由打电话给你说「喂!你手机买完之后送给我就不需要售后服务了吗?」这种我都觉得很无聊的玩笑话。而你似乎为了避免一些误会,所以总是说没几句,我们就挂电话了。几天之后,你带了咸酥鸡来按我家的门铃,你说欠人什麼就该还什麼,所以你买了咸酥鸡还我。你的表现像是我们不曾有过之前的冷淡,就像我从没有跟大麦分手一样。我还开玩笑的跟你说,受人点滴该涌泉以报,咸酥鸡应该要升级成牛排或高级铁板烧吧。但是,虽然我嘴里在跟你开玩笑,其实心里对你是有抱怨的。如果你说欠人什麼就该还什麼,那我已经给了你八年的感情,你为什麼不还呢?这天,我们依然聊了很久,好多好多回忆一翻出来就没办法收拾的感觉,你嘲笑著我当年才20岁看起来就像30岁的OL,我不甘势弱地回击你以前没事就喜欢眨右眼乱放电,不管是男生是女生你都电。突然之间,你安静了下来。我从你的眼神中看见了一些不安。「我要回家了。」你说。「嗯,好,明天还要上班,你早点休息吧。」我看了看时钟,确实时间也已经不早。「不,我的意思是,我要“回家”了。」你特别强调了回家两个字。两秒钟之后,我终於会过意来。「你…..辞职了?」我问。「嗯。」你点点头。「为什麼呢?」「家里开了早餐店,我想我可以回家帮忙,也就不需要待在台北多一份开销。」你说。「是这样吗?」我低下头。「嗯。」你点点头。「那,我们怎麼办呢?」鼓起勇气,八年之后,我终於第一次在你面前面对我们的问题。「我们….这样也很好不是吗?」「在一起不会更好吗?」我看著你说。「或许吧….」你说。然后,我在自己的窗户旁边,看著你慢慢走出我家公寓门口,然后坐上自己的机车,抬头对我挥手说再见。写到这里,我才发现时间在我进入回忆时已经偷偷跑了好几个小时了,现在的时间是清晨五点,这封信写了这麼长,是该结束的时候了。前天,你打电话来骂我,说我很笨,我被骂的一头雾水,等我想要问个清楚时,你就把电话给挂了。昨天,你告诉我你要搭今天一大早六点多的火车回高雄,要我不论如何都不能去送你。今天,我要带著这封刚刚写好的厚厚一叠的信,还有我帮你准备的爱心早餐,到火车站去送你。我亲爱的诺基亚啊!我想我等等在往火车站的路上,应该会很开心地笑著吧。因为我终於发现了你曾经说过要给我的惊喜,就在你送给我的N76上。不过,谁会想到这种方法呢?如果不是N76拥有这样特别的设计,谁知道你会把“我爱你很久很久了”偷偷刻在它的SIM卡匣的黄色拉带下呢?
推荐和此歌曲一起食用。
文/给我的诺基亚作者/藤井树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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